航空禁運品
威脅航空飛行安全的物品,指在航空運輸中,可能明顯地危害人身健康、安全或對財產造成損害的物品或物質。 主要有以下幾類
一、爆炸品
- 煙花爆竹。
- 起爆引信,例如信號彈
二、氣體
- 壓縮氣體。
- 乾冰。
- 滅火器。
- 蓄氣筒 ( 無排放裝置,不能再充氣的 )。
- 救生器 ( 可自動膨脹的 ) 。
二、易燃液體
- 油漆、汽油、酒精類、機油。
- 樟腦油、發動機起動液、松節油、天拿水。
三、易燃固體
- 自燃物質,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,如活性碳、鈦粉、椰肉幹、蓖麻製品、橡膠碎屑、安全火柴 ( 盒擦的或片擦的 ) 、乾燥的白磷、乾燥的黃磷、鎂粉等
四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
- 如高錳酸鉀。
- 放射性物質。
五、腐蝕品
- 電池液、鉛酸電池。
五、其他航空禁運品
- 外包裝有危險標誌的貨品,榴蓮、帶氣火機、涉及“武器”和“槍支”概念的任何貨品(含玩具)等。
2018/7/19更新